沾益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4-09-30    来源:县人大研究室   作者: 尹玲    

  

  9月29日,沾益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高建华,副主任鲍双森、毛咏梅、李宏峰以及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高建华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乡环境状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沾益环卫工人节的议案,并对该议案作出了批准的决定。
  会议依法任命了谭富全等11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第三届人民陪审员。
  县人
大常委会保留正县级待遇领导张崇书、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杨正平和副调研员王开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叶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戴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姝颖,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强列席了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环保局、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领导,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委(室)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和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以及县人大代表张正才、陈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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