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沾益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1-22    来源:   作者: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沾中央、省、市属单位,驻沾部队:
  沾益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沾益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在沾益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月25日—1月28日,会期4天。 1月25日上午9:00—11:00报到。
  二、报到地点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查沾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沾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听取和审查沾益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沾益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听取和审查沾益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沾益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查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沾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沾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参会人员
  1、出席人员:县四届人大代表。
  2、列席人员:
  ①驻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四届人大代表(县人大办公室通知);
  ②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处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曲靖煤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人武部部长;
  ③恢复县置以来担任过实职副处以上职务的离退休老领导(由原单位负责通知);
  ④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纪委副书记,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县人大、县政协委(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书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属中学校长;
  ⑤驻沾的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主要领导。
  五、注意事项
  1、请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沾中央、省、市属单位,驻沾部队,负责通知和组织在你单位的代表和列席人员于2016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
  2、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通知并组织好本乡(镇、街道)的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3、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请提前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报到时,再由各代表团统一向大会秘书组请假。
  4、会议期间需住宿的代表和列席人员,请携带身份证。
  5、请不要把与会议无关的人员带到会议上,会议以外的人员一律不安排食宿。请不要携带危险物品。
  6、参会人员请着正装,少数民族代表请着本民族服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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