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触钢琴的过程中,大量的曲目练习十分必要。而那些古典钢琴曲的名称中往往带着“协奏曲”“奏鸣曲”“进行曲”“交响曲”等等。这些词汇是什么意思?他们代表的曲目有什么区别?又有哪些特点呢?下面,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奏鸣曲”。
历史发展
奏鸣曲(Sonata)一词来自意大利文sonare,为鸣响之意,在16世纪前就已存在。16世纪时,奏鸣曲 与声乐曲相对,泛指一切器乐曲。17世纪早期,由五段或更多段对比性乐段组成的器乐合奏作品一般被认为是奏鸣曲,由此发展成巴洛克式的奏鸣曲。
18世纪开始,三重奏鸣曲的地位渐渐被 独奏奏鸣曲取代了,萨尔瓦托雷(Salvatore)和库瑙(J.Kuhnau) 为键盘乐器创作独奏奏鸣曲,其后的乐坛涌现出许多出色的独奏奏鸣曲作曲家,比如D.斯卡拉蒂和D.阿尔贝蒂等。之后,巴赫确立了四乐章的古典奏鸣曲的结构形式。
18世纪下半叶,海顿、莫扎特省去了以往奏鸣曲中的第二或三乐章,确立了一个“ 快板—行板—快板”的奏鸣曲形式;在贝多芬的推动下,奏鸣曲体裁又向前迈了一步。其部分作品为四乐章(创用小步舞曲,稍后用谐谑曲作为第三乐章),在发展规模上接近交响曲结构;他的32首钢琴奏鸣曲为这种体裁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标志着奏鸣曲进入成熟的发展时期。
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奏鸣曲成为乐坛至关重要的音乐体裁,展现了浪漫主义音乐的特征。李斯特首度创作单乐章奏鸣曲后,乐章数目上,奏鸣曲也比以往丰富许多。在这一时期,许多耳熟能详的作曲家,都对奏鸣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舒伯特、肖邦、舒曼、李斯特、勃拉姆斯等等。
20世纪的奏鸣曲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方式,当时重要的作曲家大都写过这种体裁的乐曲,但风格迥异,形式不同。例如巴托克的奏鸣曲融入了民间音乐因素而且具有协奏风格;斯特拉文斯基、欣德米特、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的奏鸣曲受到新古典主义的影响;布列兹、潘德列茨基运用新技法进行奏鸣曲的创作。
体裁特点
奏鸣曲通常有如下的曲式结构:
第一乐章:快板乐章,奏鸣曲式。
第二乐章: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或自由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
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奏鸣曲有时会省略第四乐章。例如:贝多芬《f小调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op.57),《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月光”)》(op. 27 no.2)及其《c小调第八号钢琴奏鸣曲(“悲怆”)》(op.13)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