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沾益县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9-22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经沾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沾益县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28日—2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9月28日上午8:30报到,9:00正式开会,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三、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供销社规范化网点建设的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沾益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的议案》。

  5、听取和审议县农业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关于工作评议的整改情况报告。

  6、人事事项。

  7、对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的局长,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

  四、参会人员

  1、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县长;县人大保留正(副)县级待遇领导、副调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不是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委(室)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乡(镇)人大主席;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的局长;县供销社主任;西平镇、大坡乡各安排一名县人大代表参会。

  3、邀请人员:县委、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各一位领导。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通知在你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2、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书面提出。

  3、请“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县人大相关委(室)将会议材料各印70份于9月27日上午11:00前送县人大办。

  4、请沾益电视台派记者做好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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